年少的我们并不知道,有些乐章,一旦开始,唱的就是曲终人散场,面对岁月,我们最先学会的,或是岁月最先给予的礼物,竟然是遗忘。
在一个月前我过生日,QQ里满屏都是生日快乐的祝福字样。我一一地回复了,却发现有一个送祝福的人,我并不知道她是谁。
仔细一看,她的QQ头像大概是她的自拍,那是一张极其陌生的脸,与我记忆中的任何一个人都对不上号。可半年前我和她的聊天记录却明确地告诉我,她与我是小学同学。
于是,我决定去去小学附近寻找那份记忆。
小学校园外的香樟依然挺立,小卖部也依旧是那个应有尽有的地方,门卫爷爷的笑颜还是我熟悉的模样。那么,她到底是谁?
直到穿过篮球场时,我忽然想起,当时,她从教学楼出来朝我边跑边招手时,不慎被另一位同学的篮球砸到脑袋时那副吃痛的样子。
明明是再熟悉不过的场景,明明是说足够自己笑十年的事,最后我却忘了,忘得彻底。
那么,是否这样的事还有很多,以为自己一辈子都不会遗忘的,却在念念不忘的时间里,彻底被遗忘了。
那么,我究竟遗忘了多少?忘了多少值得我用所有的夜晚去复习的话语,忘了多少值得我用满手的承诺去代替的场景,忘了多少值得我用全部的力气去铭记的回忆。
是不是人这一生若不走着忘着,就无法好好的活着了呢?
我依然固执地觉得不是,遗忘,当是岁月给予的礼物。
《恋爱的犀牛》我已经忘了其中的故事情节,但是电影中有一句这样的台词,我却记了许久:黄昏是人一天之中记性最烂的时候,可黎明,却能唤起人的所有曾经。
黄昏是黎明前的风景,最暖的日出前却是最冷的时刻,我想,大概我们流着泪遗忘之后,是对时光的释怀,对过往的原谅,以及步步向前的坚强。
对于那遗忘,我认为还是觉得,那是岁月给予的礼物。
文章立意新颖,内容切合主题,由浅入深,引领人步步深入,由一件小事引出回忆,再到岁月的礼物——“遗忘”一切都恰到好处,不赘述一分一毫。由述说到感慨,情感慢慢地溢出,流进他人心里,也正是你给的礼物。